交易员考核账户达到考核标准且符合评估规则将正式成为操盘手,并为操盘手办理“入职”和“签订委托理财管理协议书”。公司提供USD10000.00以上的理财账户供操盘手交易,同时享受理财账户盈利额70%比例分配。
为更好的规范、完善操盘手理财制度,使操盘手制度更加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特制定操盘手理财账户、理财制度和盈利结算如下:
一、理财账户
1、理财账户指定账户类型。
2、理财账户外汇、黄金、白银、原油。
3、理财账户主密码和只读密码均由操盘手自由变更,不限制交易时间和交易量,提供自由的交易环境,保证操盘手交易权限。
二、 理财制度
为操盘手提供的理财账户在交易中产生的盈利或亏损比例分配如下:
利润分配:理财账户余额净利润(余额 - 本金)70%归操盘手,30%净利润额归理财室。
注:
1、理财账户交易产生的手续费或佣金均不返还;
2、理财账户盈利额不足配置资金十分之一,盈利额推迟到下个周期。
风险分配:理财账户本金亏损额在15%之内由理财室承担,超过15%以外的亏损额完全由操盘手承担。
三、盈利结算
理财账户利润比例分配周期是30个交易日(签约或生效交易日起至30个交易日止),周期结束(账户不准持有未平仓合约及挂单交易)3个交易日内进行结算。
注:
1、为促使理财账户不断增值和创造财富,处于健康良性循环发展状态,操盘手连续2次在周期内使理财账户达到盈利状态,即可享受理财账户在周期内提前(在周期前20个交易日内)进行利润比例结算。
2、操盘手在周期内使理财账户达到盈利,配置理财账户金额调整到USD30000.00以上,同时配置理财账户数量增加(根据操盘手情况不低于2个账户)。
理财账户盈利结算流程:
第一步:理财账户经过审核,符合“操盘手理财账户交易制度”,且处于盈利状态,由理财室工作专员通知客户申请提款。
第二步:提款资金到达客户指定的授权银行账户,再把比例分配额划拨到理账室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第三步:理财室收到比例分配额再与操盘手进行结算,及时把70%的利润分配额划拨到操盘手指定银行账户。
温馨提示:若风控专员未能及时终止理财账户交易权限,理财账户亏损额接近10%建议您提前及时止损,以便控制风险最小化,不能抱有任何侥幸思想。否则,后果自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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